ZFB系列倉壁振動器是利用新型振動電機高速旋轉產生的離心作用,使該機高頻振動,從而消除物料與倉壁的摩擦及料倉物料間相對穩定性,從而使物料順利從倉口排出。
ZFB系列倉壁振動器是一種直接安裝在料倉下部的新型振動破拱設備。該機體體積小,重量輕,結構簡單,使用方便,是取代電磁式、附著式防閉塞裝置的理想產品。
安裝與調試、使用與維護:
a、 倉壁振動器一般安裝在料倉下部沿倉高1/4處。
b、 若非鋼制料倉或有加強筋不易振動的料倉,應在倉內鋪設振動板,將倉壁振動器焊接在振動板上,并一起緊固在料倉上,振動電機的底部螺栓須緊固,每個螺母下須加彈墊,振動電機運轉初期,由于螺母、螺栓、底座平面間的磨合,會降低緊固力,出現小的松動,故運轉初期應將電機的底腳螺栓多次擰緊,開始時每天緊固一次,兩周后每周檢查緊固一次。
c、 (1)、振動電機應可靠、牢固地安裝在振動機械上。
(2)、按激振力的調整要求調整好激振力。
(3)、正確接通電源,檢查接地是否可靠。觀察電機轉向是否與要求相符,否則更換接線相序可改變轉向。
(4)、振動電機運轉中發現有任何不正常的響聲應立即停機檢查,故障未排除前,不得投入運行。
(5)、電機累積運行100小時內為初運行時期,在此期間,應特別注意對電機工作情況的監視,同時每班應對底腳螺栓緊固一次。
(6)、電機工作電流不能超過銘牌額定值,電控系統應有可靠的保護裝置。
d、(1)、振動電機的使用環境應保持干燥,電機表面保持清潔。
(2)、當電機熱保護及短路保護連續發生動作時,應查明故障來自電機,還是超負荷或保護裝置設定值太低,故障消除后,方可投入運行。
(3)、應保證振動電機在運行過程中有良好的潤滑,一般振動電機在運行1600小時左右,即應補充或更換潤滑脂,運行中發現軸承過熱或潤滑脂變質時,應提前更換潤滑脂,更換潤滑脂時,應先清除舊的潤滑脂,并用汽油洗凈軸承及軸承蓋的油槽,然后將二硫化鉬2#潤滑脂填充軸承內外圈之間空腔的1/2(對2極)或2/3(對4、6、8極)。
(4)、當2極電機累積運行時間超過5000小時,4、6、8極電機累積運行時間超過10000小時后,應對軸承進行全面檢查。如已損壞,應更換舊軸承。
(5)、電機停放半年或較長時間后,使用前應測量定子線圈絕緣電阻,用500V兆歐表測量時,絕緣電阻應大于1兆歐。
(6)、用戶應熟悉本說明書后,方可使用本產品。
倉壁振動器用于防止和排除各種料倉由于物料的內磨擦、潮解、帶電、成份偏析等原因引起的“堵塞”、“搭拱”現象。是物料從料倉口順利排出,保證整個生產流程正常進行的良好輔助設備,廣泛應用于礦山、冶金、化工、建材、機械等各行各業中。
CZ型倉壁振動器由于采用了近共振原理,具有體積小、壽命長、耗電量小、結構簡單、安裝方便的特點,它同附加攪拌翼,送入脈動壓縮空氣等解除“堵塞”、“搭拱”方法相比具有設備費用低、維修量小的優越性。
工作原理:
倉壁振動器由振動體,共振彈簧,電磁鐵,底座等部件組成。振動體、鐵芯、線圈等部件組成振動質量m1,與主振彈簧構成單質體近共振系統。電磁圈由交流電經半波整流線路供電后產生電磁力,系統在電磁力作用下作受迫振動。振動質量m1的慣性力通過助陣彈簧傳遞給倉壁,使倉壁產生輕微振動,有效地克服了材料的內磨擦力和內聚力,使物料從料倉口順利排出。
維修與調試:
機器正常工作時,應達到以下標準:
1、 電流不超過額定值;
2、 振動體(外殼)振幅達到或大于額定值1.7mm;
3、 振動時無異常噪音,一般小于40-50分貝。